(五)创新产业发展体制机制。
发挥深圳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优势,落实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率先突破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建立政府、电网企业和新能源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确保太阳能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建立太阳能并网发电和产品应用的价格激励机制,鼓励各类用户直接采购太阳能电量,积极使用新能源产品。创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运营模式,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能源企业按照规模化、高标准原则,统一建设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完善处理费补贴机制、监督体系及技术规范。形成有利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
四、重点工程
实施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开发促进、应用拓展、产业服务五大工程,促进新能源产业迅速发展。
(一)新能源科技创新工程。
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推动深港合作,突破新能源重点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跟踪产业前沿技术发展趋势,提升新能源产业持续创新能力。
学科建设。鼓励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大学城等在深院校开设新能源领域及关联学科,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联合建设新能源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培养新能源领域创新型、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
研发平台。支持新能源领域的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在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风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建设一批市级企业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加大产业化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开展技术成果产业化,跟踪具有发展前景的新能源技术,保持技术创新优势。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依托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中广核集团、深圳比亚迪公司等深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在我市太阳能热利用、光伏发电、核能开发、新能源汽车、风电设备、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领域布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分支机构,确保深圳在新能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领先优势。支持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在现有电力系统国家工程实验室(深圳分部)的基础上,建设我市新能源国家工程实验室。支持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建设新能源装备制造国家工程实验室。支持中广核集团在已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的技术研发机构。支持比亚迪公司建设国家级储能电站等新能源研究机构。
产业化关键技术。在太阳能方面,加快新型平板式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空调、薄膜太阳能电池及其专用设备制造、高效晶体硅电池、新型储能电池、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并网等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在核能方面,重点支持二代加和第三代核电站建设、核级设备以及核电信息化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在风能方面,重点扶持兆瓦级以上风力发电控制系统、风力发电设备、高效能风机制造等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在生物质能方面,重点支持大型垃圾焚烧炉排及其关键部件制造、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制造等技术与产业化;积极开展生物柴油、燃料乙醇等生物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在储能电站方面,重点发展储能材料、储能装备、储能电站建设及应用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开展动力系统、辅助零部件、电动加速器、汽车智能化等领域技术创新,推进整车及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