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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三)部门配合,确保献血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财政、物价、教育、人事、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建设交通、文广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做好集中自愿无偿献血的宣传组织工作,主动关心献血者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努力为献血者营造一个温馨、良好的献血环境,要为爱心献血屋的设置、采血车的停放、采血人员的工作环境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

  (四)推进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市、区县献血办要积极发展无偿献血志愿者,稳定志愿献血者队伍,组成爱心流动血库,抓好应急献血队伍建设,建立无偿献血长效和应急机制,实现无偿献血可持续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保证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健康运作和发展。要继续抓好春节前后与高温雨雪等极端天气和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的无偿献血工作,保证应急血源。

  (五)加强血站建设,保证血液质量

  市中心血站要进一步认真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树立采供血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意识,持续加强和完善质量体系建设,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要加快市区爱心献血屋的建设,不断完善采供血设施,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献血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献血环境。

  (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确保用血安全。

  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各种血液采、供、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液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培训,要把积极宣传和推动互助献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实行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是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做好无偿献血的预约安排工作,确保我市临床用血需要。

  附件:2010年泸州市区、县无偿献血爱心流动血库招募人数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2010年泸州市区、县无偿献血爱心流动血库招募人数表

单位

爱心血库人数

(人次)

应急献血库人数

(人次)

江阳区

4000

400

龙马潭区

1700

200

纳溪区

3300

350

泸县

5500

550

合江县

4000

400

叙永县

2300

250

古蔺县

3100

300

合计

23900

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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