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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0年珠海市水路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从事旅客、液货危险品运输的企业及船舶、客运站。

  (二)检查主要内容:

  ⒈安全生产教育学习情况:⑴是否召开2010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公司领导和海务、机务、安全管理员等是否参加;⑵是否组织本公司从业人员、船员参加安全学习;⑶培训教育和学习,是否有记录、签名;⑷是否启用新版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本。

  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⑴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⑵是否按交通运输部《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要求配备的专业管理人员,人员是否到位;⑶是否配备了专职安全人员。

  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⑵值班制度、应急预案落实情况;⑶事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⑴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船员是否有明确的职责;⑵企业法人代表是否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⑶企业法人代表是否与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船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其它情况。

  ⒌船舶安全设备和管理情况。⑴船舶和船员的持证情况;⑵航行港澳航线高速客船夜航情况,严禁没有配备夜航设备的高速客轮夜航;⑶船舶消防、救生设施配备情况;⑷船舶值班制度执行情况;⑸乡镇渡运安全情况。

  三、加强乡镇渡口渡船安全检查

  各区水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春运期间,要联合海事部门对辖区内的乡镇渡口、渡船、农用船及“三无”船、游船(艇)进行一次地毯式大检查,重点检查渡船、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渡船救助设施、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渡口“五定”(定渡口、定渡工、定渡船、定载额、定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认真做好客运站安全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鉴于春运期间客流量集中,流动性大,各客运站要提前做好站场安全设备检查,确保安检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认真检查,切实加强对“三品”的查堵,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上船,认真做好防火、防爆、消除站内安全隐患,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效地维护站场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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