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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0年珠海市水路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同时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粤交明电[2009]76号)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强化重点环节防控,安排专人负责,有效应对突发疫情, 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

  广东省珠海水上交通检查站要充分发挥现场稽查的职能作用,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的现场稽查力度,开展联合海事、航道和缉私等部门共同打击“三无”船舶以及走私船舶,查处各种违章行为,维护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秩序。

  各区水运管理部门要在春运期间,对本辖区内的客运企业、船舶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隐患的要责令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停业整顿,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法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船长是船舶的最高负责人,是船舶的安全责任人。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一级抓一级,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同时为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各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和保障工作,防范和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

  七、落实事故报告制度

  春运期间,各区水运管理部门、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企业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以及安全管理人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同时严格遵守事故报告制度,落实人员,按时报告。

  发生事故,一次死亡1人重伤3人以上的、一次重伤10人以上的、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或者涉及外籍人员(含港、澳、台)的伤亡事故,要在接报后市区1小时内、市外4小时内以快报形式报市水运处。

  市水运处联系电话:2513298、2265901,传真电话:2513298,联系人:王本贤13824119618,温晓群13809238161,夏华勇13702320089。

二〇一O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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