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准确把握合法与合理的关系,进一步清理并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积极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深入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开展行政审批项目评估工作,选择我市设定的1-2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按照程序调整审批项目。
(二)继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在公布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行政权力项目,建立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机制,并加快推进各区(市)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建立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制定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市级部门开展试点,采取指导服务、行政告诫、行政约见、轻微违规警示、案件信息披露、重大案件回访等非强制性行政措施,预防违法行为,消除轻微违法状态,实现行政管理目的。
(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深入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和准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完善重大决策评估机制,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贯彻落实《
成都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成都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促进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加强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