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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三、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一)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地报送信息。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有根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当核准事实;信息中的事例、数字等应当力求准确,实事求是,防止以偏概全;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炼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应当有新意;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信息力求有一定的深度,透过表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深层次问题,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报送的动态信息字数二般控制在500字以内,综合信息控制在1500字以内,调研信息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加强综合性、调研性信息的报送工作。上报信息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全面反映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影响的全局性、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的问题;全面反映本地本部门全年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注意挖掘和报送工作经验、教训类信息,推广典型的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特别要加强问题性信息的报送,做到既报喜又报忧,通过问题性信息的报送而求得问题的解决。要加强信息综合工作,花大力气、下苦功夫将零散的、孤立的一般情况归纳整理为综合性信息;加强信息分析研究工作,把不完整、浅层次的信息转化为深层次、分析性的高质量信息。要支持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反映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本地难以解决的问题,真正使信息在政府决策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四、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高度重视信息工作的制度建设,尽快建立健全快速灵敏的信息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区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是政务信息工作保质保量的重要保证。
  (一)建立健全政府办公系统信息工作体系。要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的搜集报送网络和机制,确保领导同志需要的各类重大信息都能通过政务信息渠道及时获得。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信息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信息机构并配齐专职人员,保持信息员队伍的稳定,不宜频繁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及时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电信息处备案,并及时补充信息员。继续坚持信息员跟班轮训和培训制度,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各个时期的计划,做好信息员培训工作。
  (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1.信息审签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筛选、文字加工、校对审核责任制,确保信息质量。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级政府或者本部门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必要时,报本级政府或者本部门领导同志审核、签发。报送方式以政府政务网(OA)信息平台传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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