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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3、加大基金使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新农合财务、会计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当年统筹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

  4、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继续创建先进合管办,改善服务设施条件,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保持新农合管理体制稳定,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优势。

  5、实施信息系统全省联网。全面完成新农合县级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任务,稳步推进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建设,实现转外就诊病人在线管理和出院即时结报。

  6、加快新农合立法工作。协调做好新农合立法调研、立法起草等工作。做好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的衔接工作,推动统一人员信息、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结算平台。

  三、规范实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以县为单位,全面完成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农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

  1、加强项目实施统筹协调管理。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组织项目实施绩效考核,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2、加大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实际到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通报、审计等方式,督促各地落实人均不低于15元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3、稳步推进农民健康档案试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采集与查询系统,推动农民健康档案规范建立、使用和管理。

  四、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建设

  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建设任务,启动中心卫生院建设,按照计划完成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工作,70%村卫生室实现信息化管理。

  1、加快乡村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加快落实乡村卫生机构基本建设任务,省重点扶持经济薄弱地区完成100个中心卫生院基础设施、3000个村卫生室基本设备建设任务。

  2、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配合有关处室做好人才招募、定向培养和在职人员岗位培训等工作,落实村医养老保障政策,积极建设一支以中级职称为骨干的卫技队伍。

  3、开发乡村卫生机构执业管理系统。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将乡村卫生机构人员、业务、财务等信息纳入执业管理系统,及时准确掌握农村卫生机构运行质态,完善农村卫生机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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