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特别重大(Ⅰ)级响应级别
发生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和恶性杂草等农作物有害生物,其发生面积达800万亩以上,或在4个市以上范围发生,已造成30%以上损失的。
首次发现国(境)外新传入我省的农业有害生物,且对农作物造成危害的;发生国家级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连片发生1万亩以上的。
或在省内2个以上市内新发现1例以上外来有害生物,且已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的。
4.2 先期处置
当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事发地人民政府要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农业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防控处置,向有可能波及的市、县、乡通报灾情,并将灾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指挥部办公室。当农业外来生物入侵事件发生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农业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扑灭处置,严格植物检疫,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并将疫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指挥部办公室。
4.3 接警处置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核实,并组织专家组对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损失进行调查,或对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疫情进行风险性分析评估,确认后上报省指挥部,同时向农业部报告。
4.4 分级响应
4.4.1 发生Ⅰ级农作物有害生物或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时,省指挥部办公室要将发生种类、发生范围、受害程度、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省指挥部。省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组成单位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农业部应急防控指挥部,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4.4.2 发生Ⅱ级农作物有害生物或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时,省指挥部办公室要将发生种类、发生范围、受害程度、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省指挥部。省指挥部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农业部应急防控指挥部,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4.4.3 发生Ⅲ级农作物有害生物或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时,市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将发生种类、发生范围、受害程度、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防控指挥部。市应急防控指挥部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指挥部,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4.4.4 发生Ⅳ级农作物有害生物或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时,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将发生种类、发生范围、受害程度、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县应急防控指挥部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市应急防控指挥部,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