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十三)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做好《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两个法规的立法工作。
(十四)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督促落实已出台的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经济政策,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本。积极推进“安保互动”,把保险机制逐步引入安全生产领域。
(十五)贯彻落实好《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做好执法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六)推进市、县政府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落实乡镇等基层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沟通协调市、县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监察、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关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总结推广近年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经验,对工矿商贸行业分别制定发布关于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和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指导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治理投资力度,加快重大隐患治理进度,保障安全生产。
(十八)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成果应用。加快推进《陕西省非煤矿山安全与重大危险源实验室》和《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建设;加快实施已列入陕西省“13115”重大科技专项的《安全预案自动机的模式动态引擎构造技术研究》和已列入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以瓦斯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HAN隔阻防爆技术、化工危险工艺自动控制技术、以及尾矿库在线检测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等为重点,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提升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十九)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巩固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贯彻落实好《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素质,坚决防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以创建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机构和开展“争当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全系统监管监察人员的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