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强化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坚持中医医院以中医药为主的办院方向,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优势的激励机制,鼓励中医医院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从发展方向、建设规模、资源配置、科室建设、人才培养、专病专科等方面拓展中医技术服务内涵,积极运用中医药手段防治疾病,运用中医药价格相对低廉的优势为群众解决看病就医问题,保证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巩固中医医院管理年成效,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中医药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水平。
(九)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将“治未病”作为落实“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方针的重要举措,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以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市、县中医医院要全面开展“治未病”试点工作,并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加,积极探索和规范“治未病”服务流程和技术方案,不断推进“治未病”工作,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的良性发展。
(十)加大中医药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开展中医药学术继承人、中医药学术和技术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工作。认真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落实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与市内外名老中医结对拜师,培育本地中医药后备人才,增强中医药事业发展后劲。
(十一)完善名中医评选、继承机制。建立名中医评选制度。对长期坚持在中医临床第一线并作出突出成绩的中医专家予以表彰和奖励。尊重保护名老中医,继承发扬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配备助手,协助其整理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四、推进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
(十二)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中的作用。大力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加快各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中心卫生院达到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积极向农村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把中医药技术服务贯穿到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全过程,全面提升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十三)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开展全国和全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及培训,普及中医预防与养生保健知识。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针对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连续性的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医疗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