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9]10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湖南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9]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09]16号),设立湖南省体育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三)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研究全省体育发展战略,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省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七)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八)负责全省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核。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