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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汽车工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汽车工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桂政发〔2009〕10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实现我区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思路和重点,加快发展步伐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型轿车为突破口,保持微车领先优势,加快整车发展,提升竞争优势;以关键技术为重点,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竞争能力;以出口基地建设为依托,扩大对外开放,打造特色优势;以柳州为中心,加快资产重组,推进产业集群建设,全面提升我区汽车工业整体实力。

  (二)整车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大力推进汽车安全、环保和节能技术的运用,加快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在扩大微车国内领先优势的同时,以中型轿车为突破口,重点发展面向家庭的轿车及乘用车,加快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和产业化;以重型载货车、低底板公交车、高档大型客车为重点,加快载货车、客车发展,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竞争优势,实现持续高速发展。

  (三)专用车发展。重点发展微型改装车、重型自卸汽车、罐式汽车、环卫专用车等产品,并逐步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及环保型产品转变,建立微型、轻型、中型、重型专用汽车宽系列多品种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四)低速货车发展。不断提高产品舒适性、环保性、可靠性和安全性,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具 备条件的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向专用车、轻型货车等相关产业发展。

  (五)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加快轿车用汽油机、轿车柴油机、混合动力总成的开发和产业化,以低排放、低油耗、低噪音为目标,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巩固和扩展车用发动机优势。加快发展变速箱总成、驱动桥总成、离合器总成、内外饰件模块、混合动力电拖装置、吸音减震系统、汽车电子、汽车轮胎、汽车 安全件等零部件产品。充分利用我区现有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汽车轮毂、散热器、缸体、车身覆盖件铝板等铝合金零部件和汽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增加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出口型产品比例,优化产品结构,推进重点零部件生产企业的迅速发展,建成可为中高档乘用车配套的零部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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