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加强人才培育。加快汽车产业所需高端和紧缺型科研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按照我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配套政策给予重点支持。区内高等院校要积极适应汽车产业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和设置相关专业、学科,以满足我区汽车工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推进产学研结合,强化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关系,加强汽车行业人才培训,大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开发人才、高级技术工人和面向市场的汽车估价师、汽车经纪人等各类人才。
七、加快产业配套建设,延长产业链
(十九)鼓励提高本地配套率。支持和鼓励区内关键汽车零部件企业与整车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统一规划、同 步引进、同步研发、同步改造。组织引导汽车零部件企业与整车生产企业衔接,引导整车企业整合区内零部件产业优势资源,建立长期战略供应链,培育战略合作供应商,推动我区零部件产业快速发展。鼓励区内整车、车用发动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零部件产品,在区内建立配套供应体系,对使用区内企业生产的配件达到 60%(按价值量)的区内整车、整机企业,及配套份额达到整车整机企业 70%(按价值量)的区内零部件企业,在安排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重点支持。
(二十)加快引入关键零部件。鼓励整车、车用发动机企业 引导配套零部件企业进入我区投资建厂,实现本地化生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列入自治区重点发展的零部件招商引资项目给予大力推介;鼓励利用国外及区外资本,加强与国外、区外优势零部件企业的合资合作,积极引入各类资本。对填补区内配套空白的汽车零部件产品相关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二十一)加快延伸产业链。引导整车生产企业将使用其基本型及底盘改装的专用车产品纳入企业总体规划,支持专用车产 业加快发展,延伸汽车产业链。同时,充分利用我区资源和产业优势,引导有色、冶金、电子、纺织、化工、建材等行业企业加快发展汽车用铝制品、轮胎、涂料、汽车用钢、汽车高分子工程材料、汽车内饰革、汽车电子等产品,为汽车工业服务和配套。
八、加强服务协调,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二十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并用足用好支持西部大开发、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和鼓励技术改造等国家和自治区各 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汽车工业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