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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节约型中小学校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节约型中小学校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教勤[2010]2号)


各区县教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开展节能减排校园行动,提高广大师生的节约意识,现将《北京市节约型中小学校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北京市节约型中小学校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建设节约型中小学校,是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是以实际行动参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培养具有节约意识和能力的新型公民的主要途径。根据国务院、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开展节约型学校建设,在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管理经验及技术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节约型中小学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部分 基本原则

  一、全员参与
  节约型学校建设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需要依靠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校内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全校成员的参与奉献是节约型学校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学校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的目标、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校内各部门的具体职责任务,并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全校师生员工参与节约型学校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应鼓励家长、社区、专家、媒体、政府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有效参与,切实推动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
  二、统筹规划
  节约型学校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在管理体系、人员配备及设施建设等方面要体现统筹规划的基本原则,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持续发展。学校要不断完善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将勤俭节约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纳入学校管理的各个领域,统筹安排各部门的人员配备,妥善处理节约型学校建设与学校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合理设计、整体布局、厉行节约、保护环境,杜绝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提高各种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建设环保、优美的校园环境。
  三、育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创建节约型学校也要遵循育人为本的原则。学校要在满足师生合理、必要的资源需求的基础上,将培养学生的节约意识和习惯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进行节约教育和宣传,培养具有节约意识和能力的新型公民,满足节约型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促进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活动的开展。
  四、因地(校)制宜
  由于各校所处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差异,以及各校在经费、硬件设施、师资、生源、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的不同,各校在建设节约型学校的过程中,应认真分析自身的基础和条件,从当地和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扬长避短,突出特色,发挥师生智慧,创造性地开展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学校还可根据所在社区和周边环境的特点,加强与社区及其它社会单位的合作,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的整合。
  五、效率优先
  创建节约型学校要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学校应按照循环经济理论,在节能、节水、节电、节材、节粮等工作中,科学设计,节约成本,提高利用效率,并对学校工作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同时,对学校整体工作进行规划,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总务等各领域、各环节,建立健全学校的资源循环利用系统,争取以最少的资源代价,发挥最大使用效率和效益。

第二部分 组织与管理


  节约型学校建设的组织与管理是整个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的前提和核心,涉及组织机构、规划计划、管理制度、运行实施四部分内容。
  一、组织机构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成立节约型学校建设指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制定节约型学校建设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所辖区域内各学校开展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
  学校应成立节约型学校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由校长或书记兼任。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节约型学校建设的系统规划与制度,组织协调各部门资源,指导节约型学校工作,为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提供基本保证。
  学校应成立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小组,由学校总务主管领导任组长,其成员包括教学处、德育处、科研处、总务处等处室人员及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落实节约型学校建设的具体职能任务,部署、协调、实施、监督、检查节约型学校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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