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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

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
(黔林检通〔2010〕23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林业(绿化)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完成201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考核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06]197号)和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一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林检复[2006]76号)及贵州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黔林检通[2007]293号)及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贵州省201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201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考核细则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贵州省201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考核细则

  为了全面完成我省201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防治工作成效和管理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十一五”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的通知》(林造发[2006]1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考核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06]197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07]198号)和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一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林检复[2006]76号)、贵州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林办检[2004]24号)及贵州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黔林检通[2007]293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贵州省201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地(州、市)、厅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201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考核。考核对象为地(州、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林场。
  二、考核内容和时间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检疫执法、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站务建设与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考核时间:2010年12月中旬完成对2010年度考核。各单位在自我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10年5月检查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质量。地(州、市)和县(市、区)自查在11月中旬前完成,并上报自我考核结果(包括文字报告和附表)。11月下旬或12月初省厅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方法和方式另行通知)。《细则》中的本年度指前一年11月至本年度的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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