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1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七日
郑州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方案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09〕88号)要求,为加快我市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做好示范带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示范运营的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
坚持方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
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原则。
坚持示范先行,带动产业的原则。
二、示范运营的目标
2010年开通两条市内公交示范线路,选定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少林5A级旅游景区作为公共区域示范运营试点区域,将公安、市政、供电等领域作为行业用车示范领域,开通郑开城际混合动力公交作为城际公交示范运营线路。
根据示范情况,逐步扩大纯电动车示范线路和区域,提高公交更新及公务车新购车辆中纯电动汽车采购比例,在城区内开展电动出租车示范运营;推进标准化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探索电池及充电站等设施的商业运营模式。全市新能源汽车运营数量达到国家对“十城千辆”工程试点城市的有关要求。
到2015年,在郑州市辖区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保障电动汽车的推广使用。通过示范运营带动电动汽车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宇通、少林、日产、海马等电动车生产形成产业化规模。
三、2010年示范运行方式
1.市内公交示范运营
2010年,将公交29路和85路作为市内公交示范运营线路。
29路为混合动力客车示范线路,2010年1月底前开始正式运营,配备混合动力公交车10台。
85路为纯电动客车示范线路,2010年6月底前开始正式运营,先期配备纯电动客车20台。
2.公共区域示范运营
2010年,选定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和少林5A级旅游景区作为公共区域示范运营试点。高新区、经开区分别购置纯电动轿车5辆,少林5A级旅游景区购置纯电动客车5台,开展封闭区域示范运行。市直有关部门分别购置纯电动轿车试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