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围绕千亿元产业加快工业集聚。各地工业园区要围绕以食品、汽车、石化、电力、有色金属、冶金、机械七大产业为核心;以建材、电子信息、造纸与木材加工、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修造船及海洋装备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推进工业项目集中布局、集约用地、资源共享、配套发展。重点推进以千亿元产业为核心的招商引资签约项目、龙头企业、自主创新技术的项目成果落地、转化,从产业集聚与延伸产业中筛选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围绕龙头企业及产业集群,规划发展一批具有发展潜力、产业集聚特色明显的工业园区。
(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眼于增强园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建立以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以产学研联合为纽带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以区域技术中心为主要载体的技术支持体系,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的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提升园区整体技术水平,在较短时期内形成我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发展壮大千亿元产业为核心,以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大转移和我国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为契机,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平台和载体作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大招商、招大商活动,重点推介我区千亿元产业合作项目、重点工业园区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和投资商。结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和地方实际,深入研究央企、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布局及国内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态势,积极与各种行业协会密切联系,通过引进外来企业、行业协会创建 “深圳产业园”、“东莞产业园”、“台湾产业园”等园中园,引导和加快国内外转移企业来我区投资发展。
(七)完善工业园区动态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园区建设与发展情况统计动态信息系统,对全区工业园区企业数、工业总产值、增加值、税收、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等情况实行动态信息处理和分析研究。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和发布制度。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对工业园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保障。自治区成立加快工业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工业的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投资促进局、北部湾办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