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煤矿企业:
2010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无事故,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010年是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的第二个年头。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有序推进我市安全发展的战略部署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始终保持高压的态势,毫不松懈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控制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保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无事故”的目标。要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节日安全。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近期都要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要组织一次煤矿安全大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排查隐患,强化安全措施。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必须深入井下,探望矿工,现场办公,解决几个问题。
二、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和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关于煤矿兼并重组期间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有关规定,做到人员到位、精力到位、制度到位;各煤矿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必须于2010年1月20日前对被整合煤矿实质性接管到位,选配好班子,落实好资金,实现对被整合煤矿的实际掌控,并全面承担起被整合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同时,每个主体企业的董事长都要向政府做出书面承诺。否则,被整合煤矿不予批准生产。
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执行《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煤矿实行包矿巡查和完善驻矿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长政发[2009]95号)精神,严格按照人员配备要求,尽快组建煤矿包矿巡查组,充实驻矿安检站,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双五工作组”要严格按照《长治市煤矿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和《长治市煤矿包矿巡查暂行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所包煤矿和所驻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要将过渡期煤矿纳入包矿巡查范围,严厉监管,严加防范,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