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查自纠。承诺人每季度要向其所在单位提交《廉政承诺自查自纠表》(格式见附件2),汇报自查自纠情况。
3、年终测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年终应召开廉政承诺民主评议会议,对监督机构工作人员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同时要把个人考核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一把手要切实负起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在抓业务建设的同时抓好廉政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带头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
2、抓好机制建设,注重教育。各地要建立健全内部、外部监督机制,结合监督工作评价,采取走访有关单位、聘请廉政监督员、问卷调查等“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方法,确保廉政承诺落实到实处。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学习和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廉政意识。
3、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监督机构与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区市要加强对县(市、区)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开展诫勉谈话,督促其及时改正并认真履行承诺;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将其调离岗位,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廉政承诺书
2.廉政承诺自查自纠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廉 政 承 诺 书
( 年度)
本人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廉政执法承诺制度》规定,在公务和执法活动中向 承诺如下:
1、不收受“红包”:不准收受被监督检查单位(个人)的加班费、交通费、误餐补贴等各种形式的“红包”;
2、不收受礼金:不准收受被监督检查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3、不收受馈赠:不准收受被监督检查单位(个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馈赠,确实难以谢绝的礼金礼券礼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登记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