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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实行廉政执法承诺制度的通知

  4、不接受宴请: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单位(个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其他娱乐活动的邀请;
  5、不推荐材料、班组:不准借工作或职务之便向被监督检查单位(个人)推荐、介绍工程、材料、班组等。

承诺人(签字):
单位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廉政承诺自查自纠表
  公务或检查对象:                     工作内容:
  承诺人: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承诺内容

承诺自查情况

 

自查自纠情况

1

是否收受“红包”:是否收受被监督检查单位(个人)的加班费、交通费、误餐补贴等各种形式的“红包”。

□有  □无

 

2

是否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是否收受被监督检查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有  □无

 

3

是否利用工作之便收受馈赠:是否收受被监督检查单位(个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馈赠,确实难以谢绝的礼金礼券礼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登记上交。

□有  □无

 

4

是否接受宴请:是否接受被监督检查单位(个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其他娱乐活动的邀请。

□有  □无

 

5

是否推荐材料、班组:是否借工作或职务之便向被监督检查单位(个人)推荐、介绍工程、材料、班组等。

□有  □无

 

6

对本项目综合情况评价

□严格执行承诺

□基本执行承诺

□未执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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