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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

  (一)科学发展,创新承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加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促进示范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坚持产业承接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发挥科技资源优势,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实现在承接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示范区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把实施《示范区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推动《示范区规划》全面实施。要从影响当前承接产业转移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改革,抓住最具带动力、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工作和项目,集中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率先取得突破。皖北、皖西和皖南地区,要充分利用示范区这一全省重要的品牌和平台,做好与《示范区规划》实施的衔接,主动接受示范区的辐射和带动。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示范区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对实施《示范区规划》进行整体谋划,按照三阶段进度安排,明确每一阶段的总体要求、目标和重点任务。当前突出抓好第一阶段的工作,把工作推进方案和推进机制做细、做实、做精,扩大宣传声势,组织编制  重大专项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启动重大项目建设。
  (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示范区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目标分解表和任务分工表,抓紧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任务,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实施方案要在2010年3月底完成,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用活政策,先行先试。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示范区规划》内容,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对国家已明确的扶持政策要抓好贯彻落实,切实用好用足用活国家政策;对需要进一步跟踪衔接的,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示范区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拿出一些突破性、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敢闯敢试、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追求卓越的宽松环境,推进制度创新,探索建设示范区的新办法、新途径。
  三、主要任务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发布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密切与沿海地区的经济联系,深化与长三角区域的分工合作。围绕产业转移,积极推进规划编制、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相关规划要于2010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配套政策措施要于2010年2月份出台。
  (一)打造优势产业基地。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增长点,积极吸纳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构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围绕装备制造业、原材料产业、轻纺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六大产  业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进产业集聚辩打造一批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推进示范区企业与国内外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合资合作,进一步做大做强。
  (二)加强开发园区建设。推进现有园区转型升级,建设产业承接集中区,创新园区合作共建机制,高水平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平台。编制实施皖江城市带产业开发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起步区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支持开发园区扩区升级,制定跨区域合作共建开发园区和产业集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新增耕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有偿调剂使用制度。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试点,推进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可在示范区内调剂使用.加强项目用地预审,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制定保障承接产业转移需求的用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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