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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六)消费品工业处

  组织制定并实施轻工、纺织、医药等的行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并推进实施;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承担本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依法承担有关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对本行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创新等项目及财政用于本行业有关专项资金进行初审,协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工作;按规定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参与相关行业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联系有关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承担盐业行政管理、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十七)电子信息产业处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指导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利用外资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电子发展基金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跟踪推进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承担相关资质认证工作;承担对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推动软件应用,参与组织实施与跟踪管理国家和省有关专项中软件类项目;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营分析工作,指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按规定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认证管理;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

  (十九)信息安全处(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办公室)

  组织制定并实施信息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协调推进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组织开展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协调开展和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协调处理重大事件;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信息安全公共基础项目建设,促进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承担信息安全相关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管理电子商务认证工作;协调开展信息安全知识、技能的社会宣传与培训;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协调地方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承担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信息化推进处

  制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全省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部门的网络互通和业务协同;提出信息化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对口部门和本省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监督及绩效评估工作,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社区管理服务、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承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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