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场秩序处(省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指导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承担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屠宰执法指导工作;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省“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处
研究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草案,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研究提出引导各种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汽车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六)商贸服务管理处
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餐饮业、住宿业、国内展览业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七)市场运行调节处(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省酒类管理办公室)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和酒类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工作。
(八)产业损害调查处(反垄断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评估实施有关贸易政策对我省产业的影响和效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建立和完善省内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受商务部委托,依法对江苏范围内的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工作。
(九)开发区处
牵头拟订开发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协调、指导、服务全省各类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作;承担全省开发区发展规划草案编制有关工作,拟订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开发区建设发展;承担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设立、撤销的审核工作;指导全省开发区编制建设规划;研究开发区发展动态,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开发区建设情况;研究开发区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承担省海关特定监管区域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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