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政办发〔2009〕3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益阳市移民开发局机构规格的批复》(湘编办〔2008〕43号)精神,市移民开发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移民安置和移民开发工作的直属正处级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移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移民开发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探索开发性移民的新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开发性移民工作。
(三)综合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负责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的初审,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安置、开发计划;按规定管理由移民资金投资的移民开发工程项目,并组织督查与验收。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移民资金,指导全市移民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开发有关的统计工作。
(五)负责协调处理三峡库区迁入我市的移民有关工作,指导其生活安置、生产和开发工作;负责移民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指导区县(市)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六)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移民工作业务指导与协调;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对口帮扶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移民开发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宣传、安全保卫、机关信息化、接待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负责政务督办、建议提案办理;负责干部教育培训;负责移民工作调查研究和情况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