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规划与信息科
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指导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宣传教育科(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六)科学技术服务与出生缺陷预防科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规范;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管理、使用进行指导、监督;指导开展出生缺陷干预预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
(七)人事科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落实;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基层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的外事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四、人员编制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核定驾驶员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