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综合法规科。

  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监测预测,提出宏观经济调控对策和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国际经济、港澳台经济、国内其他地区经济的动向及其对珠海的影响,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和参与有关投资、物价、粮食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监督和检查有关投资、物价、粮食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和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审定;组织协调本系统有关的听证事宜。

  (四)投资科。

  研究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向及投资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编制和上报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跟踪项目实施管理;安排市级财政及政府机动财力投资项目,审核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及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协调前期咨询论证工作和指导规范项目咨询中介市场;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投标活动,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五)城乡建设科(农村经济科)。

  研究全市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等发展状况,提出和组织实施综合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有关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上报工作;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海洋与渔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和协调农场和小城镇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处理市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历史工程欠款问题。

  (六)产业协调科。

  负责全市产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全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以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市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组织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房地产等重点服务行业的发展战略,负责房地产、商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负责衔接平衡科技行业规划和政策,组织上报有关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市内储备,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

  (七)交通能源科。

  研究交通发展和能源开发状况,提出综合交通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交通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审核上报限额以上交通能源项目;跟踪、协调粤港澳跨境大型交通和能源基础设施的发展与合作,协调与周边城市交通和能源基础设施的合作和建设,协调电力设施建设。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