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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0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健全体系,完善服务。坚持“国家投入引导、资产集体所有、方式灵活多样”的原则,采取政府补贴、协会领办、个体承包、企业参与、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沼气服务体系。县(市)要健全完善沼气服务站,重点搞好技术培训和配件供应。乡村要大力发展沼气服务网点,每个服务网点要达到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配件、有原料,具备为200-300个沼气用户服务的能力,重点提供建池、购料、加料、出料、维护维修、配件供应、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服务。同时,大力推广全托管服务,解决农村劳动力缺乏,进出料困难等问题。2010年计划新建、完善乡村服务网点200个,每个县(市)建立5-10个全托管服务试点,逐步实现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物业化。

  (四)加强培训,积极回访。抓住沼气工纳入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的机遇,大力开展持证沼气工培训,全年培训1000人,持证总数达到2600人,实现全市适宜建沼气池的行政村每村有一名持证沼气工的目标。同时,加强对县乡两级农村沼气技术推广管理人员和持证沼气工集中培训,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主要内容为农村沼气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安全运行、质量标准、综合利用以及其他相关知识。全面开展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和使用情况大回访活动。以2005年以来中央投资安排的沼气项目为重点,组织基层沼气技术推广人员、沼气项目施工单位和沼气生产工,严格按照《农村户用沼气大回访调查表》要求进行回访调查,指导农户正确科学使用沼气。对未正常产气的沼气池,进行故障检查和维修维护;对未正常进出料的沼气池,指导用户正确进出料;对已破损报废沼气池,指导农户进行填埋;对冬季未采取保温措施的沼气池,动员和指导农户做好防冻工作;对未开展“三沼”综合利用或利用技术不到位的,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同时,督导沼气产品供货企业和施工单位严格依据合同做好回访服务。

  (五)配套建设,生态富民。积极创建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示范村,2010年计划建设50个高标准生态农业示范村,沼气池普及率达到50%以上,改厨、改厕、改圈、改水、改庭院“五改率”达到80%以上,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在没有养殖条件的乡村,积极开展秸秆沼气工程试点示范。生态农业示范村由市政府授牌,实行动态管理。大力推广沼液浸种、沼液叶面喷肥、沼液用作饲料添加剂等综合利用新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畜-沼-果(菜、粮、花)”生态农业模式,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农村环境优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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