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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一)培养一批知名中医。

  大力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多层次的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中医药专家。继续开展名中医药专家评选活动,实施市级中医药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纳入“泰山医学家”建设工程,重点培养10名学术造诣高、受市内同行公认的市级中医药临床学术领军人物,培养30名中医药优秀学科带头人和100名优秀基层中医。

  (二)打造一批中医名科。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的投入,在全市形成专业覆盖齐全、区域分布合理、特色优势明显、创新能力较强的重点专科群体。重点扶持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的重点中医专科,培育泰安中医药专科品牌,带动我市中医药专科水平不断提高。

  (三)建设一批中医名院。

  加大对国家和省重点(示范)中医医院的投入,建成1-2家特色优势突出、管理服务一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医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应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四、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创新

  (一)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

  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建立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健全继续教育网络,加强登记、考核、评估管理。搞好中医药继续教育专项培训,大力实施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加强与省内中医药院校联系,鼓励中医药人员参加在职培训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全员中医经典著作学习,重视中医药管理型、外向型、实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

  (二)做好中医药传承工作。

  积极发掘我市中医药文献研究潜力,系统开展历代医家医案及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诊疗经验的整理研究,依托现有中医药机构设立一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系统整理研究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对传统制药技术和老药工经验进行挖掘整理,形成规范,传承推广。有计划地对民间医药传统知识和技术进行系统挖掘、整理和研究。

  鼓励和支持中医药师承人员参加国家设置的各种学历与学位培训考试,获得相应学历与学位。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模式,鼓励师承教育,制定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方式,使中医药的各种学术流派、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经验,以及独特的技术、技能得以传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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