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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三)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

  组织实施“泰安市中药现代化科技专项”项目,优化各类资源配置,加大政府投入,加快中药研发体系、标准化体系、生产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技术、疗效评价、中医传承等研究和中药新药以及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研制的资助比例和额度。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和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照年业务收入的l%设立科研基金,用于中医药科学研究。要建立多领域、多学科相结合的中医药研究队伍,加强对中医治疗有优势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疑难疾病的研究,提升中医临床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中医药行业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产品出口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五、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中药资源的有效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对中药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促进资源恢复与增长。支持中药材生产企业参加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提高中药材生产质量,确保中药材的稳定生产供应和中药用药安全。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加快建设现代中药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扶持优惠政策,促进中药产、学、研结合。

  六、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一)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扩大中医药宣传,大力弘扬中医药行业优秀传统职业道德。重点加强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诊疗活动、建筑风格和服务品牌塑造等方面体现中医药特色,使之成为弘扬和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批有一定规模、有突出特色的文化展示场所作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传承和发扬中医药优秀文化,打造泰山中医药文化品牌。

  (二)广泛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和对外交流。

  建立和完善面向社会、面向青少年、面向未来的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机制。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扶持有条件的重点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等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巩固和扩大民间交流合作成果,推动我市中医药更广泛地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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