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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质办发〔2009〕116号)


各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维护我省质监系统的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贯彻意见一并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两节”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安全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把质监安全监管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把“两节”期间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两节”期间,要切实加强食品、特种设备、重点敏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认真组织力量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等节日、旅游热销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家电、玩具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类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力度。特别要结合省局日前部署的《关于开展“打假保两节”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浙质稽函〔2009〕298号)精神,重点抓好节日热销商品的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加强对白酒等高危食品、服装、烟花爆竹以及餐饮、瓶装液化气计量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质量安全和利益。要加强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要突出对公园、景区、娱乐场所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坚决依法关停。

  二、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各地各部门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收敛钱财。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和节庆剪彩。

  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卫生防疫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安全责任,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在节前对机关办公设施、技术机构和实验室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加强机动车管理,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全面落实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快疫苗接种,切实保障系统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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