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精细化。利用各单位财务核算在财政所的便利,建立健全资产购买、处置、登记和台账制度,定期进行核对,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
3、乡村债权债务管理精细化。认真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加强对债权债务数据的动态管理和分析,增强债务监控的主动性。建立债权债务管理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要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利用“乡财县代管”和“村账乡代理”平台,建立乡村偿债机制和相关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补等方式,鼓励、引导和督促乡村两级积极化解债务。
(五)夯实基础,提高乡镇财政服务质量
1、基础设施建设精细化。采取省市县三级投入方式,加强乡镇财政所办公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便民服务窗口,配备必需的硬件设备,合理设置服务岗位,搭建财政为民服务平台,提升财政为民服务水平。
2、制度建设精细化。精细制定财政所各项工作制度,并汇编成《财政所内部管理手册》,定期组织人员学习;上墙公示各岗位职责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并设置文明监督岗和投诉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开设政策宣传栏公示财政政策及工作流程,并按要求适时更新。
3、服务理念精细化。围绕“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的宗旨,明确乡镇财政所的具体服务理念和要求,切实落实“八项服务承诺”。省厅统一编印《财政所文明服务指南》,各地要根据服务指南的要求,规范和统一财政所文明服务标准。
4、干部队伍建设精细化。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每个财政所必须达到3人以上。要建立健全乡镇财政干部定期培训制度,各设区市、县(市、区)每年要对财政所干部进行分期分批轮训,切实提升乡财干部实际操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乡镇财政建设经费,确保乡镇财政工作的需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乡镇财政是整个财政体系的基础层级,直接面对广大农民,是推进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直接组织实施者,是党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是否能真正落实到位的关键一环,做好做细乡镇财政工作,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意义重大。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推进乡镇财政科学精细化管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