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教育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胡光辉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支小纪 省教育厅巡视员
何文生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成 员:
李德杰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蔡 明 省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林 岗 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张 超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王 贤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林明居 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陈昌伟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卢 刚 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
符刘才 省教育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周春声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四、重点工作
(一)调整落实好学校课程方案,加强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和环境保护课程。根据省的课程方案要求,在中小学校中开设好海南地理、生态文明教育、环境保护等地方课程,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和深化德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使人的素质不断适应国际旅游岛的建设。
(二)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学校要按照教育厅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这一主题,通过升旗仪式、班级和团队活动、社团活动、文艺体育竞赛和展演等活动,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网络等载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师生的生活,提高校园文化活动的品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抓好学校及周边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每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重点整治的力度,特别要加强校园环境的整治,抓好教室、实验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全面净化、美化学校。
(四)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和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与全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实践中提高认识,服务社会。
(五)进一步巩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城建、文体、综治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校环境。
(六)扎实开展“海南省安全文明生态学校”创建和巩固成果工作。加大对安全文明生态学校创建的投入力度,动员全体师生参与到“爱绿、护绿、建绿”活动中,不断提高校园的文化品位与文明程度。
(七)教育厅机关、厅直属单位要全面加强办公场所、住宿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按照省的要求做好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