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牡丹江市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牡政办发〔2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全面加强民办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56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建立牡丹江市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对全市民办教育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拟定全市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民办教育工作,研究解决全市民办教育发展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有关民办教育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民办教育工作的信息及发展情况;组织开展对民办教育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
闫 岩 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
程远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原 敏 市教育局局长
宋广清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郭本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成军 市委综治办副主任
齐向飞 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连庆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 涛 市财政局工会主席
王昌普 市物价局副局长
周克强 市卫生局副局长
郑长青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铁兵 市人事局副局长
张鹏举 市国税局副局长
于军生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德友 市工商局副局长
柏 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姜春信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永和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杨玉成 市规划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