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六合区唐公等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变更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10〕9号)
六合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唐公等四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部分工程内容修改的请示》(六水[2009]160号)收悉。经向省水利厅汇报,原则同意你处上报变更内容,具体批复如下:
1、唐公水库。同意将原批复中涵洞、溢洪闸启闭机房变更为启闭机亭;同意原批复中遥测井上部结构采用园林亭式。
2、平山水库。同意将原批复中涵洞、溢洪闸启闭机房变更为启闭机亭;同意原批复中遥测井上部结构采用园林亭式。
3、赵桥水库。为确保大坝迎水坡稳定,同意沿大坝在迎水坡外侧增设抛石护脚,抛石长约385米,宽1.0~1.5米,厚约1.0米。
4、曹营水库。由于测量资料有误,同意输水渠道涵洞底高程由“▽17.6米”(废黄河基面,下同)变更为“▽17.0米”;由于原设计中,溢洪道护砌长度不足,同意增长溢洪道护砌30米,护砌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