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四川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市、州工商局,扩权试点县(市)工商局:
为了促进我省茶叶市场交易顺利进行,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茶叶买卖合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合同示范文本制订、发布的规定,经过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我们制订了《四川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发布。
希望各地结合合同指导服务工作,积极推广使用,特别是“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要率先使用,作好示范。使用中注意收集对本示范文本的意见,及时反馈省局。
省局将在“红盾网”公布该示范文本,各地也应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该示范文本,为当事人提供免费下载服务。
附件:《四川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CH-01-1001 编号:______
四川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买受人:
出卖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品名、品牌、产地、等级、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品名
| 品牌
| 产地
| 等级
| 规格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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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大写):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正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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