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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


  (二)储备式培训

  结合全市人力资源调查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做好技能人才需求的预测,坚持“学用适路”的原则,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行业标准,广泛开展我市三大主导产业和两大先导产业发展涉及的专业如电子焊接、微机操作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储备各类人力资源,做到随用随出。

  (三)企业自主培训

  鼓励企业将招工与培训有机结合,根据自身需求,发挥自身设备、实际操作技术等优势,自主开展新员工培训,保证培训合格就能上岗就业,使培训和就业实现无缝接轨。

  (四)企业在职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引导、支持企业将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把开展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产品升级、技术进步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鼓励和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分期分批组织在职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采取规模企业自办、行业联办、校企合办等多种形式开展技能型人才培养。建立培训、鉴定、发证、使用与工资待遇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完善技能等级比照技术职称享受相关待遇的办法,激励劳动者钻研技术,立足岗位成才。

  (五)送培训到基层

  充分利用现有学校和培训机构良好的培训设备、师资力量,开展“送师资、送设备、送教材下乡进社区”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把职业技能、用工信息、劳动保障法规等知识送到农村和社区,使受训人员掌握1-2门实用技术,促进城乡劳动者技能就业、素质就业。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鹤壁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职业技能培训实行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年度培训任务和各县区人力资源状况,向各县区分解下达指标。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培训指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二)统筹培训资源和资金

  建立完善政府引导推动、培训机构具体实施、劳动者积极参与、企业上岗就业和专项资金保障的“四加一”模式,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各出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由各县区政府统筹劳动保障、教育、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和资金,优化配置,提高效益。一是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市职业技术院校、培训机构的联系、合作,签订培训合作协议,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形成信息互通、区域合作、优势互补的大培训格局。二是发挥各级公共培训机构短期公益性培训的作用,为企业培训急需的实用技术人员。三是调动民办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利用其体制灵活、应变力强、形式多样的优势,多行业、多层次开展培训。四是发挥企业自主培训针对性强的优势,建立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使企业第一时间招到熟练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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