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有关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务必于2010年9月10日前完成本市服务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相关工作,并将本地区全部服务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材料的纸质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全省服务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相关工作,并将全省服务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材料,以及各市汇总、各项目承担单位服务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材料的纸质及电子文档一并送省财政厅。
4.省财政厅于2010年10月30日前完成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评价现场勘验核实工作,形成综合绩效评价结果。
附件:1.2005-200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基础信息汇总表(略)
2.2005-200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略)
3.2005-200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略)
4.2005-200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略)
5.2005-200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6.2005-200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安排表(略)
附件5:
2005-200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一、基本情况
(一)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二)本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概况。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包括省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情况、省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等分析。
(二)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如有资金违规使用、未使用等情况,请列出具体项目承担单位,并说明原因。
(三)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三、项目组织情况
(一)本地区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包括项目立项情况、调整情况、日常检查情况及完成验收情况等。
(二)本地区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执行情况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