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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安排的拨款

银行贷款

单位自筹

其他资金

 

 

 

 

 

项目简介

 

绩效目标

 

立项依据

 

实施计划

 

具体情况

说明

 

主管部门

意见

(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
  门意见

(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2010年资金计划”中“小计”和“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安排的拨款”由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填写。
  2、“主管部门”指各工业集团(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和各区县工经(贸)委等;“财政部门”指各区县财政局。

  附件五:
  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责任承诺书

  我机构向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  个,现承诺如下:
  一、组织提供的所有申报文件和资料都合法、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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