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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2010年资金计划”中“小计”和“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安排的拨款”由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填写。 2、“主管部门”指各工业集团(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和各区县工经(贸)委等;“财政部门”指各区县财政局。 附件五: 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责任承诺书 我机构向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 个,现承诺如下: 一、组织提供的所有申报文件和资料都合法、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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