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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0-2014年我市低压电力用户换装智能型电能表工作的安排意见


  年 度      完成数量(万具)   所占比例
  2010年       71         17%
  2011年       100         24%
  2012年       100         24%
  2013年       100         24%
  2014年       46.4        11%


  四、工作原则

  1.无偿换装原则。市电力公司按照工作计划,分区分片进行统一换装。工作计划统一换装期间,换装费用由市电力公司承担;用户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本片统一换装期间换装,再行提出换装的,将自行承担换装费用。

  2.新装业务办理和故障换表处理原则。今后所有新装业务和故障需更换的电能表均更换为智能型电能表。在换装工作过程中,暂停办理迁移、复装业务。

  3.容量规范原则。用户原计量表计容量不在规范量程之列的,在换装中按照量程增大到相近规范量程为准的原则换装新表,免收增加容量费用。

  4.旧表处理原则。为避免报废表计重新流入市场,所有被替换的废旧表计,由市电力公司统一收回,并出资集中销毁。用户若保留旧表,由市电力公司统一进行技术处理(清零、销毁条码)后返还用户。

  5.原表内预购电量处理原则。换装智能型电能表后,对原表内剩余电量按现行电价折算为电费,在第一次购电时充入智能型电能表内作为预购电费。

  6.欠费处理原则:对于机械表用户,换装前所产生电费在第一次购电时从所充值电费中扣除。

  五、保障措施

  低压电力用户换装智能型电能表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施工难度大,施工周期长,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积极配合,统一协调。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1.由市经信委牵头成立低压电力用户换装智能型电能表领导小组:

  组长单位:市经信委
  成员单位:市建交委、市发改委、市电力公司和各区县政府
  领导小组对换装工作进行指导,研究相关配套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市电力公司。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制订的政策、部署、安排和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

  2.各区县政府要指定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本区域换装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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