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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绿茵嘉园(AB区)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批复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绿茵嘉园(AB区)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批复
(哈价经发〔2010〕84号)


黑龙江民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绿茵嘉园(AB区)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项目物业服务等级
1综合管理费二级
2公共区域秩序费二级
3公共区域保洁服务费二级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三级
5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高层 
多层二级

  鉴于你单位在居民进户时,已与业主约定了每平方米每月使用面积1.00元的收费标准,同意你单位暂按此价格收费,待业主大会成立后,双方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重新协商确定。
  二、小区内配套建设的室内停车场(位),其停车服务收费(综合服务费)按照哈价发[2008]27号的规定暂按每车位每月120元收取,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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