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项目的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即: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面上项目的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及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请各依托单位和申请者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http://220.178.98.52/zrkxjj/)自行下载《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阅研,对照条件推荐申报,严格把关,曾在国家基金委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对重复申报、不符合条件申报及申报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省基金办将根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布置本单位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可先分别预填申报书(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下载),组织初审。
2、经各单位初审遴选后的项目按限额实行网上推荐(网址:http://ISIS.kjllt.com/)。各单位先通知通过初审的项目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评审系统在本单位名下注册申请人信息,分别自动获得限额内的申报帐号和密码。申请人登录后,按照相关提示和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学科代码按照“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填。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未进行网上填报的项目不予受理。申请人完成填报后,由各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确认推荐。
3、凡经本单位确认推荐的项目,由单位通知申请人按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自动生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pdf文件并下载,书面材料必须有申请人亲笔签字。然后将不超过8件的代表性成果证明(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目录、主要篇章和批文)和申请人学位证书、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放最后一页)等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与申请书统一装订成册(其中附件总页数不超过40页),材料一式两份(A4幅,单面打印,可拆卸式装订),提交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依托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