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金融服务力度。聚焦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引导金融资源向优势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重点产业领域集中。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优化的金融服务力度。针对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信息服务、中介服务及各种新兴业态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新需求,不断改善金融服务的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为各类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力度。积极拓展金融服务的新领域,完善投融资服务机制和政策,为基础设施建设、旧区改造、新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等不断创新投融资服务。
三、以银行业改革创新为契机,不断完善信贷服务
(三)增加对本市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和企业的信贷资金投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本市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与信贷政策相匹配的个性化信贷计划,加强对本市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基地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资金支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模式,加大对本市确定的新能源等九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以及物联网、智能电网、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的信贷资金投入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符合国家和本市技改政策的重大技改项目。
(四)鼓励加大对本市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建设项目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限制对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行业中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的授信和贷款,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五)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并购贷款服务力度。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企业开展收购兼并和企业重组,可采取联合贷款、杠杆收购贷款等形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六)大力发展抵(质)押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拓宽中小企业抵(质)押物范围,大力发展房地产抵押、动产质押、票据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质押等多种方式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发展船舶抵押贷款、预付款保函等船舶融资业务,促进航运业发展。
(七)稳步发展信用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网络联保、组合担保、互助联保和支票授信等多种信用增级方式,扩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比例。探索开展社区银行试点,继续发展村镇银行,健全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融通机制,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业务。
(八)积极发展贸易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灵活运用票据贴现、信用证押汇、对外担保、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打包贷款、仓单质押、成套设备出口人民币买方信贷等各类服务方式,支持贸易、物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