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承办单位要求
(一)承办单位应设立知识竞赛技术组、检测技能比武技术组和宣传组等相应机构,负责知识竞赛的试题选择、准备,安排笔试现场及阅卷、统计,确定现场比武的项目设置、规则制定(包括考场纪律要求、保密规定、监考人员的纪律规定等)、技术评判(包括阅卷评分办法)、现场安排、现场的组织协调等有关工作。同时分阶段做好知识竞赛和考核比武的宣传工作。
(二)承办单位应于8月27日前,将机构设立、人员组成以及详细方案(包括需要制定哪些要求或规定)和各阶段安排报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处审核。
(三)承办单位应于9月3日前,将知识竞赛试题试卷、考试组织形式和人员安排以及判分原则、评分统计方法、监考组、阅卷组、评判组人员组成等报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处审核。其中试卷的题型应参考总局门户网站“质量提升”专栏和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网站首页在线提供的知识竞赛参考试题集,至少包括选择、判断、填空、简答、计算和案例等多个类型,题量应满足120分钟的答题要求。
(四)承办单位应于9月10日前,将现场操作比武的项目、地点、方式、现场组织协调细则以及判分原则、评分统计方法等报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处。操作比武项目应考虑到比武操作的项目(产品)或专业范畴及总局门户网站“质量提升”专栏和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网站首页在线提供的检测项目,同时又适应大多数参赛队的能力。
(五)承办单位应按照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和大质检文化建设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大比武活动,其中关键过程应当录像。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简报、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宣传大比武活动,扩大影响,树立质检系统检测队伍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良好形象。
六、对各参赛队的要求
质监各区县局和直属机构、检验检疫各分支机构和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比武活动,加强领导,精心准备,认真部署,将大比武活动纳入检测工作整顿和质量提升总体活动之中,精心准备部署。以丰富多彩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大比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七、参加全国检测技能大比武决赛组队方式
通过知识竞赛和现场操作比武,根据考核比武成绩,考虑到专业分配,以及其他方面的因素,从中筛选8名队员组成参加全国检测技能大比武决赛的天津市代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