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林甸县地热资源开发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0〕39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发改委《关于林甸县地热资源开发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五日
关于林甸县地热资源开发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发改委)
地热资源是一种清洁、可再生的复合型能源矿产。科学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对于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碳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林甸县地热水资源静态储量约1800亿立方米,是国内特大型中低温地热田之一,开发利用潜力巨大。为做好林甸县地热资源开发保护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有效保护资源环境的基础上,以优化结构、繁荣经济、改善民生、降低碳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拓展地热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范围、促进相关产业快速成长为主攻方向,以农业开发、地热供暖、温泉旅游、医疗保健和工业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地质勘探、壮大产业规模,打造“中国温泉之乡”和反季节果菜生产基地品牌,带动林甸县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林甸县建设成为全省地热资源开发保护的示范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对地热资源开发保护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心谋划,统筹区域优势,制定发展战略,明晰产业定位,优化空间布局,实现资源集约利用、有序开发。坚持保护优先。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把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作为地热开发的前提,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和梯级利用,防止开发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坚持跨越式发展。以地热开发为龙头,引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林甸县面貌发生较大改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在政策制定、制度设计、机制建设、开发方式等方面大胆创新,在资源勘查、保护与开发经营等领域大力引进民间资本和外资,实现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地热产业加快发展为契机,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园区化、人口城镇化、经济规模化,促进城乡资源共享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繁荣城乡经济,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综合开发。统筹地热资源和其他优势资源,发展配套产业,建立综合协调的产业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实现经济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