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家医院按照各自所属性质,分别纳入全额、差额事业单位管理,按同级同类医院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四家医院职工(含在职和离退休)纳入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同级同类医院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划转时间:2010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四家医院划转工作。9月1日起,遵义市第二人民医院(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遵义市传染病院)由市人民政府实施管理,遵义市交通医院由汇川区人民政府管理。三个月内办理完毕有关人员、资产的划转移交手续。
(二)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编办、人事、监察、审计及红花岗区、汇川区政府共同负责划转工作。划转四家医院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操作方案,对人、财、物进行相关交接,以保证划转工作稳步推进。
(三)严格工作纪律。冻结医院人事和资产,同时加强医院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医院正常运行,确保平稳有序过渡。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医院负责、对职工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高效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医院整体上划工作。两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划转工作,确保划转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表一:
四家医院人员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2009年12月31日
前人员数(人)
| 2009年12月31日
后人员变动情况
|
编制数
| 在职
| 离退休
| 调入
| 调出
| 离退休
| 死亡
|
遵义市妇幼保健院
| 240
| 209
| 103
| 8
| 0
| 2
| 1
|
遵义市中医院
| 280
| 181
| 187
| 4
| 0
| 5
| 2
|
红花岗区
第二人民医院
| 200
| 137
| 0
| 1
| 3
| 2
| 1
|
遵义市交通医院
| 未核定
| 23
| 11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