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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妇幼保健院等四家医院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四家医院按照各自所属性质,分别纳入全额、差额事业单位管理,按同级同类医院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四家医院职工(含在职和离退休)纳入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同级同类医院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划转时间:2010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四家医院划转工作。9月1日起,遵义市第二人民医院(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遵义市传染病院)由市人民政府实施管理,遵义市交通医院由汇川区人民政府管理。三个月内办理完毕有关人员、资产的划转移交手续。

  (二)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编办、人事、监察、审计及红花岗区、汇川区政府共同负责划转工作。划转四家医院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操作方案,对人、财、物进行相关交接,以保证划转工作稳步推进。

  (三)严格工作纪律。冻结医院人事和资产,同时加强医院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医院正常运行,确保平稳有序过渡。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医院负责、对职工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高效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医院整体上划工作。两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划转工作,确保划转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表一:
  四家医院人员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2009年12月31日

前人员数(人)

2009年12月31日

后人员变动情况

编制数

在职

离退休

调入

调出

离退休

死亡

遵义市妇幼保健院

240

209

103

8

0

2

1

遵义市中医院

280

181

187

4

0

5

2

红花岗区

第二人民医院

200

137

0

1

3

2

1

遵义市交通医院

未核定

23

11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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