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动员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的通知
(川商改〔2010〕34号)
各市(州)商务局、扩权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决定于2011年1月,分别在成都和重庆举办“第十五届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概况
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已连续举办十四届,通过举办一系列活动,展示企业形象、宣传品牌产品、沟通产销渠道、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有力地推动了一批四川名优特新商品拓展市场,提高知名度,促进地方产品销售,已成为西部地区元旦春节期间最具影响力的品牌展会。本届购物节将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提高国际化水平。
本届大会主会场在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展览面积6万余平方米,设境外馆、名酒名烟名茶馆、绿色农产品馆、名优食品馆、服装百货馆、数码通讯馆等六大展馆。本届大会加大了海外招展力度,目前已有美国、法国、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越南、老挝、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12个国家和港澳台的企业报名参展。大会还将开展产品推介、贸易配对、洽谈订货、十大节中节等系列活动。
分会场设在重庆南坪国际会展中心,展览面积2万余平方米,设烟酒茶、农产品、肉制品、休闲食品、品牌服装、时尚生活等展区。
大会组委会特别注重国内外买方市场的发掘,预计采购单位4万余个,参观人流量超过200万人次。同时,将在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重庆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重庆人民广播电台、四川日报、重庆日报等国内外100多家媒体发布展会信息,对大会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二、相关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购物节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活跃元旦春节市场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组织企业参加购物节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二是要精心组织企业参展。各地要积极动员组织本地的名优特新商品产销企业参展,利用购物节的平台,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地方产品销售。
三是要认真组织采购商、经销商到会贸易洽谈。各地要充分利用购物节外省产品多、国外优质产品多的特点,组织本地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场、贸易公司等到会进行贸易洽谈,拓展扩宽进货渠道,繁荣本地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