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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工作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关于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工作分工方案

  2010年6月2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与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召开合作发展座谈会,签署了《天津市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现就《框架协议》中各项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深化旅游合作
  (一)携手开拓旅游市场。联合打造津琼旅游精品,共创新的旅游需求,共辟新的旅游市场。共同研究制订旅游市场营销总体战略和实施计划,鼓励和引导两地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景区(点)、旅游院校等缔结合作关系。每年不定期相互邀请对方的旅行社实地考察,在对方召开以旅行社、旅游景区为主体的旅游推介会。利用两地旅游部门公共媒体资源,播放对方的旅游宣传片,扩大两地旅游精品的对内对外宣传。搭建旅游合作网上平台,运用旅游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平台,以信息化技术手段充分展示两地旅游产品,实现两地旅游信息资源的实时互换和共享。海南每年组团来津参加中国旅游产业节,天津利用中国旅游产业节平台宣传推介海南丰富的旅游资源,双方联手合作,共同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负责单位:市旅游局)
  (二)共促邮轮经济发展。在邮轮母港建设、加强与国际知名邮轮公司合作、开拓邮轮旅游市场、开发精品邮轮航线、提高游客通关效率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联手促进邮轮经济的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天津港集团,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口岸办)
  (三)扩大旅游市场管理交流。建立旅游部门、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酒店等多层面、多方位的交流互动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共同推动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和完善两地应对旅游突发事件和处理旅游投诉的协调合作机制。实行黄金周期间旅游信息预测预报及重大事件的通报制度。(负责单位:市旅游局)
  二、深化农业及农产品流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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