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党小组根据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由小组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及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检查所属党员学习任务的落实情况。
4、党员干部在参加党组织集体学习的基础上,根据党组织的学习教育安排结合个人实际,制订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并切实实施。
5、各级党组织应建立学习教育台帐制度,做到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学习制度等资料齐全。集体学习教育实施签到制度,学习情况应指定专人详细记录。个人自学要做到有年度自学计划、自学情况有记载、学习体会有书面材料。
三、学习教育组织形式
学习教育以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调查研究、岗位培训、主题教育等形式开展。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学习教育的组织形式。
1、集体学习。直属机关党委及支部应编制年度学习教育计划,支部还应制订阶段性学习教育安排。直属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组织的党课教育全年各不得少于四次,并适当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形势、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国内外形势等教育活动。党小组组织的学习教育全年不得少于12次。支部要积极开展“人人上讲台”微型党课教育活动,全年组织微型党课教育不少于一次。直属机关党委每年将组织一次微型党课比赛或微型党课优秀教案评选。直属机关党委建立支部书记读书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读书交流会,指定几位支部书记作读书体会交流。支部要建立“研读会”制度,在组织党员干部精读一本书、一篇文章的基础上,交流学习体会。直属机关党委适当组织各支部党员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会。
2、个人自学。党员干部应根据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结合自身需求制订年度个人自学计划,并报党支部备案。直属机关党委继续完善局域网理论学习制度,每月在局域网“理论学习园地”推荐3篇以上文章供党员干部学习,党员干部全年局域网学习点击率不得低于50%、评论率不得低于30%;每月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党员干部可以有选择性地阅读推荐书目,全年写出2篇以上学习体会。直属机关党委将根据推荐书目,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处以上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的“干部党员学习网”的网上学习,行政处级干部全年学习达60小时以上,局级干部全年学习达72小时以上。
3、调查研究。在支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由党员干部个人或多人确定调研课题,结合工作岗位开展调查研究,以调研报告的形式总结和推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