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政务督查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
(泰政办发〔201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更好地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政府系统完善政务督查机制、推动工作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务督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为目标,建立落实与决策并重、责任与权利统一的政务督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措施,提高督查工作实效,努力在全市政府系统构建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政务督查格局,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政府施政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目标要求
以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落实以及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为重点,通过不断加强政府系统督查网络建设,集成各部门、各单位督查工作力量,形成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政务督查统一体。在此基础上,统筹督查工作优势资源,建立政务督查、行政效能监察、科学发展目标考核和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督查工作联动新机制,使政务督查工作的着力点、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科学发展目标考核的焦点和新闻宣传的热点协调统一,形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督查内容
(一)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落实情况;
(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落实情况;
(四)省、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落实情况;
(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四、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