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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我省部分独立学院和民办普通高校2010年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的函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我省部分独立学院和民办普通高校2010年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的函
(陕价行函〔2010〕111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批复我省部分独立学院和民办普通高校2010年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的函》(陕教函〔2010〕313号)收悉。根据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部分独立学院和民办普通高校2010年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各有关学校2010年新增本科专业最高学费标准详见附件,学校可根据办学实际适当下浮,各学校下浮后的实际执行标准请在收费前及时到省物价局备案。

  二、各学校在实施收费前,应持相关文件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照《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201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附件:陕西省部分独立学院和民办普通高校2010年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标准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附件:
  陕西省部分独立学院和民办普通高校
  2010年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标准表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元/生年)

备 注

西安交通大学

城市学院

物流管理

8500

西北大学

现代学院

动 画

12000

工程管理

1000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华清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0000

矿物资源工程

10000

英 语

10000

西安财经学院

行知学院

财政学

8500

行政管理

8500

工商管理

8500

西北工业大学

明德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12000

舞蹈学

12000

金融学

8500

西安培华学院

护理学

10000

土木工程

10000

广告学

8500

西安翻译学院

工业设计

10000

法 语

10000

广播电视新闻学

8500

旅游管理

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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